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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r Chinese agencies meet with more than 30 automakers to tighten vehicle testing and marketing rulesMachine tran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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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the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convened more than 30 major automakers. They called for thorough safety assessments and testing of new designs, and for safety risks to be addressed promptly. Automakers must accurately state the limits on using product features and must not promote them using scenarios that violate road traffic laws or encourage drivers to neglect their safety respons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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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0 月 16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组织 30 余家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

四部门在会上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落实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守牢产品安全底线。

此次座谈会对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两方面重点要求。

一是全面加强测试验证,增强研发测试验证能力,充分开展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和研发测试验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如实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等情况,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线要求,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IT之家注意到,此次座谈并非今年监管部门围绕汽车安全与质量问题的首次行动。10 月 10 日,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汽车制动系统等关键结构件、可靠性与耐久性验证以及隐藏式门把手、零重力座椅等创新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征求意见稿新增 51 项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其中 41 项针对产品创新设计,10 项针对产品研发测试验证。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新申报产品必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等测试,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 1 年且须包含“两冬一夏”试验,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低于 3 万公里。在创新设计方面,征求意见稿列出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包括禁止配备全隐藏式车门把手,行车过程中不得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应急逃生和应急制动等涉及安全的操纵件必须保留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多家车企政策研究部门在周末即启动专题学习,逐条梳理文件要求,后续还将组织研发、产品、测试等多部门开展全员传达与研讨,对照新规要求自查现有车型开发流程,评估后续新品规划的调整方向。受访企业和专家普遍认为,此次监管精准纠偏行业“重创新噱头、轻安全验证”的乱象,倒逼产业告别快消式造车逻辑。

更早的 8 月 27 日,四部门已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 1 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

延伸阅读

此次座谈是四部门正在开展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一部分。2026 年 8 月 2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 1 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四方面问题: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以及新技术测试验证。其中“新技术测试验证”就包括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以及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在本次座谈之前,相关部署已多次展开。2026 年 7 月 1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座谈会,要求车企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加强产品测试验证与安全评估,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2026 年 9 月 24 日前后,四部门相关司局又组织重点货车、客车、专用车、挂车及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此前还组织过重点乘用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

在标准层面,2026 年 7 月 2 日,《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GB 47955—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立足系统“辅助”驾驶这一核心定位,从功能要求、数据记录、车辆制造商安全保障等维度提出安全运行基线要求,并针对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领航驾驶辅助等三类产品分别提出适用要求。

文中提到的“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在国标中有明确区分。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驾驶自动化分为 L0 至 L5 共 6 个等级,其中 L0—L2 级属于组合驾驶辅助,人类驾驶人始终是驾驶主体并承担安全第一责任;L3—L5 级才属于自动驾驶。目前市面绝大多数量产乘用车搭载的均为 L2 级辅助驾驶系统。

针对宣传用语的规范此前已有动作。2025 年 4 月 16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强调车企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据参会车企人士透露,细则要求不能出现“自动驾驶”“自主驾驶”“智驾”“高阶智驾”等名词,应按自动化分级标准使用“(组合)辅助驾驶”一词。2025 年 4 月 21 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关于规范驾驶辅助宣传与应用的倡议书》,倡导车企严格依据 GB/T 40429—2021,对已发布的失实信息及时澄清并整改。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线要求,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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